又一波纳税缴纳便利措施来袭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等十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揩施的通知》 ,不断提升纳税缴费事项办理便利度,着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积极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一、大数据发力,确保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税费政策信息。推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红利和服务便利的获得感。
二、提高增值税留抵 退税政策落实效率
1、依托电子税务局,拓展纳税人网上申请和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业务渠道,提高退税效率。
2、财政、税务和国库部门密切合作,畅通电子退税渠道,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获得退税款。
三、加快出口业务各环节事项办理速度
1、推行无纸化单证备案。
2、商务、人民银行、海关、税务等部门]强化协作配合,帮助出口企业加快全环节各小项办理速度、压缩单证收集整理时间,提升出口退税整体效率。
3、税务部门办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时间确保不超过8个工作日,并进一步压缩A级纳税人办理时限。
四、拓展税费综合 申报范围
在进一步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合并申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增值税、消费税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合并申报及财产行为税体化纳税申报, 进一步简并申报次数,减轻纳税缴费负担。
五、压减纳税缴费时间和纳税次数
试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少证明材料。2020年年底前 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20小时以内;2022年年底前 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00小时以内,纳税次数进一步压减, 促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六、大力推进税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
2020年年底前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2021年年底前除个别特殊、复杂事项外,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可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可掌上办理。
七、分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
2020年选择部分地区新办纳税人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试点,年底前基本实现新办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2021年年底前力争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税务网络可信身份系统,建立与发票电子化相匹配的管理服务模式,增进市场主体发票使用便利。
八、推进电子发票应用的社会化协同
1、税务部门公开电子发票数据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快推动国家标准制定。
2、财政、档案等部门积极推进会计凭证电子化入账、报销、归档工作,推动电子发票与财政支付、单位财务核算等系统衔接。
3、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加强电子发票推行应用的法律支撑。